(中央社台北9日電)中國大陸民航局今天公布大陸民航法相關修正草案,其中在機上使用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最高將可開罰人民幣5萬元(新台幣約25萬元)。

大陸法制網報導,大陸民航局今天公布大陸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新竹縣新豐鄉幼兒美語教材高雄市梓官區全美語補習班>屏東縣高樹鄉幼兒美語老師手機或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菸,強占座位、行李架,阻塞、強占報到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門等14種危及民航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

報導引新北市汐止區幼兒美語老師述修正草案規定,凡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大陸刑事處罰或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均將適用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金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報導指出,大陸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法針對其中78個法律條文進行修訂或刪除,並新增24條。1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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